記者今天(10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國家體育總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杜兆才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杜兆才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總臺央視記者 程琴)
此前報道
“靠足球吃足球”,既想當官又想發(fā)財…杜兆才被雙開!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10月7日消息,杜兆才、殷美根、劉連舸三人同日被處理:國家體育總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杜兆才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殷美根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中國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連舸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靠體育吃體育”既想當官又想發(fā)財
經中共中央批準,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對國家體育總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杜兆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杜兆才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嚴重破壞足球領域政治生態(tài),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收受禮品禮金,違規(guī)接受他人宴請;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公器私用,“靠體育吃體育”“靠足球吃足球”,既想當官又想發(fā)財,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yè)經營、職工錄用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杜兆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中央批準,決定給予杜兆才開除黨籍處分;由國家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此前,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站4月1日發(fā)布消息,國家體育總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杜兆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4月13日,國務院任免國家工作人員,免去杜兆才的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職務。
公開資料顯示,杜兆才,男,1960年3月出生,曾任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中國奧委會副主席,中國足協(xié)黨委書記等。
杜兆才(資料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