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強動力IPO:保薦人竟是大股東,股權轉讓以及定增涉嫌利益輸送
天津捷強動力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捷強動力”)將于7月20日首發(fā)上會,本次擬公開招募股份不超過1920萬股,保薦機構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審計機構為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擬招募資金總額為7.0億元,將用于軍用清洗消毒設備生產建設項目、新型防化裝備及應急救援設備產業(yè)化項目、防化裝備維修保障與應急救援試驗基地項目、研發(fā)中心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捷強動力主要從事核化生防御裝備核心部件的研發(fā)、生產和銷售。公司報告期內批量生產銷售的主要產品為應用于各通用型號裝備軍用核化生洗消車輛的液壓動力系統(tǒng)及核化生防御防護裝具中某型面具送風器的充電器及電池組。招股書顯示,2017-2019年捷強動力營業(yè)收入分別為0.67億元、1.70億元、2.45億元,凈利潤分別為0.23億元、0.62億元、0.95億元。
雖然最近幾年捷強動力的業(yè)績表現搶眼,但是這仍然掩蓋不住其背后存在的問題!筆者發(fā)現,捷強動力此次IPO的相關中介機構都存在嚴重造假歷史,更有甚者主承銷商和保薦人竟然
持有捷強動力的巨額股份,但是招股書中對于這些并未做任何說明。此外,捷強動力的多次股權轉讓以及定增的股權定價差異巨大,其中很可能涉嫌利益輸送,投資者應當注意背后的潛在風險!
股權轉讓以及定增涉嫌利益輸送
2018年1月第一次股權激勵中,天津捷戎作為員工持股平臺,受讓股東天津戎科持有的公司股份62500股。本次股權定價基于發(fā)行人2018年3月定向增發(fā)股票的發(fā)行價格160元/股,確定天津捷戎受讓的股票價格為80元/股。天津捷戎于2018年4月、2018年6月受讓了約定股份,支付費用500萬元。
2018年12月第二次股權激勵中,員工持股平臺天津捷戎受讓股東天津戎科持有的公司股份27.85萬股。這一次的股權定價與2018年年初的價格存在巨大差異!第二次股權激勵基于發(fā)行人2018年8月份私募融資的增資價格20.14元/股,確定天津捷戎受讓的股票價格為10.07元/股。天津捷戎已于當月完成了股份受讓,支付費用280.45萬元。此外,2018年6月6日,天津捷戎以集合競價方式受讓天津戎科持有的公司股份5000股,成交價格為8元/股。
一前以后的兩次股權激勵,定價卻差了8倍!這背后大有貓膩。從股權激勵的受讓方就可以窺見一斑!這兩次股權激勵的受讓方都是天津捷戎。潘峰、鐘王軍和馬雪峰均為天津戎科的合伙人,其中潘峰認繳比例為1%且擔任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鐘王軍認繳比例為98%,馬雪峰認繳比例為1%。而且股權激勵的出讓方天津捷戎也是被公司大股東實際控制的。馬雪峰和張元均為天津捷戎的有限合伙人。也就是說這兩次股權激勵大有左手倒右手之嫌!
不僅股權激勵存在問題,捷強動力的兩次定增也是疑點重重!2018年2月5日,捷強動力的第一次定向增發(fā)中,以每股160元的價格定向發(fā)行股票,發(fā)行數量不超過31.25萬股(含31.25萬股),發(fā)行對象包括喬順昌、姚驊、浙江創(chuàng)投、嘉興創(chuàng)投,認購方式為現金。最終發(fā)行31.25萬股被全部認購。2018年8月,捷強動力第二次定向增發(fā)中,以每股20.14元的價格定向發(fā)行股票,發(fā)行數量為3,971,963股,發(fā)行對象為中金卓譽。
對比這兩次定增可以發(fā)現,時間僅僅相差半年定增價格卻是天壤之別,兩者相差了8倍!至于如何定價,捷強動力在招股書中并沒有做過多說明!同樣是對外部投資人發(fā)行股份,定價的基準應該相差不大。按照常理,隨著公司的發(fā)展,股權的價格應當是越來越高,但是捷強動力卻一反常理,讓人難以理解!對此,捷強動力應當給投資者一個合理解釋!
保薦人竟是大股東
捷強動力定增中的利益輸送問題并不是肆意推斷,而是有真憑實據!筆者在招股書中發(fā)現,第二次定增的受讓方中金卓譽背后的實控人就是本次IPO的主承銷商以及保薦人中金公司!從下圖中金卓譽的簡介可以看到,其大股東是中金啟辰新興產業(yè)股權投資基金,而中金啟辰新興產業(yè)是由中金資本運營有限公司擔任管理人的直投基金。同時,蘇州中金卓譽的就是是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中金資本運營有限公司!
而中金資本運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為200000萬人民幣。截至2018年底,中金資本整體管理規(guī)模超過3000億元。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簽署日,中金卓譽持有捷強動力也就是發(fā)行人3,971,963股股份,持股比例為6.90%!毫無疑問,中金卓譽是捷強動力的大股東,進一步可以推出中金公司就是捷強動力的大股東!
保薦人的職責就是為二級市場的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請承擔推薦職責,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為向投資者承擔擔保職責(除此以外,為了配合好推薦和擔保工作,保薦人的職責還包括輔導、監(jiān)督以及調查、報告、咨詢和保密等)的證券公司。
而作為大股東,對于上市的訴求肯定會異常強烈,畢竟一上市,IPO之前持股的投資者會獲得數倍的收益。因此在利益的驅動之下,中金公司必定會在輔導或者盡調過程中隱瞞一些不利于捷強動力上市的事實,而夸大一些諸如業(yè)績之類的事實。
此外,從本次IPO的相關審核機構的資質來看,這一推測并不是空穴來風!本次IPO的資產評估機構和會計師事務所都存在造假行為,中金公司作為專業(yè)的機構不可能不知情!
本次IPO參與審計的事務所為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經辦注冊會計師為紀玉紅、崔勇趁、楊晉芳。從公開資料可以發(fā)現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的問題很大,其在2016年到2019年被安徽證監(jiān)局采取了市場禁入的措施!那么,為何捷強動力還請來這家資質極差的機構?
不僅如此,本次IPO的資產評估機構也曾多次被證監(jiān)會通報批評!就在去年北京中同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就由于益佰制藥商譽相關資產評估項目中的造假問題收到了警示函!執(zhí)業(yè)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一、證據材料不充分,違反了《資產評估基本準則》第三十一條和《資產評估執(zhí)業(yè)準則-資產評估程序》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二、評估程序執(zhí)行不到位,上述行為同時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四條的規(guī)定。
很顯然,作為大股東的中金公司和捷強動力兩者的利益捆綁在一起,兩者就是一條船上的螞蚱!那么,這本IPO招股書所披露的相關信息必定會具有強烈的傾向性!投資者對此應當重點關注。
捷強動力主要從事核化生防御裝備核心部件的研發(fā)、生產和銷售。公司報告期內批量生產銷售的主要產品為應用于各通用型號裝備軍用核化生洗消車輛的液壓動力系統(tǒng)及核化生防御防護裝具中某型面具送風器的充電器及電池組。招股書顯示,2017-2019年捷強動力營業(yè)收入分別為0.67億元、1.70億元、2.45億元,凈利潤分別為0.23億元、0.62億元、0.95億元。
雖然最近幾年捷強動力的業(yè)績表現搶眼,但是這仍然掩蓋不住其背后存在的問題!筆者發(fā)現,捷強動力此次IPO的相關中介機構都存在嚴重造假歷史,更有甚者主承銷商和保薦人竟然
持有捷強動力的巨額股份,但是招股書中對于這些并未做任何說明。此外,捷強動力的多次股權轉讓以及定增的股權定價差異巨大,其中很可能涉嫌利益輸送,投資者應當注意背后的潛在風險!
股權轉讓以及定增涉嫌利益輸送
2018年1月第一次股權激勵中,天津捷戎作為員工持股平臺,受讓股東天津戎科持有的公司股份62500股。本次股權定價基于發(fā)行人2018年3月定向增發(fā)股票的發(fā)行價格160元/股,確定天津捷戎受讓的股票價格為80元/股。天津捷戎于2018年4月、2018年6月受讓了約定股份,支付費用500萬元。
2018年12月第二次股權激勵中,員工持股平臺天津捷戎受讓股東天津戎科持有的公司股份27.85萬股。這一次的股權定價與2018年年初的價格存在巨大差異!第二次股權激勵基于發(fā)行人2018年8月份私募融資的增資價格20.14元/股,確定天津捷戎受讓的股票價格為10.07元/股。天津捷戎已于當月完成了股份受讓,支付費用280.45萬元。此外,2018年6月6日,天津捷戎以集合競價方式受讓天津戎科持有的公司股份5000股,成交價格為8元/股。
一前以后的兩次股權激勵,定價卻差了8倍!這背后大有貓膩。從股權激勵的受讓方就可以窺見一斑!這兩次股權激勵的受讓方都是天津捷戎。潘峰、鐘王軍和馬雪峰均為天津戎科的合伙人,其中潘峰認繳比例為1%且擔任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鐘王軍認繳比例為98%,馬雪峰認繳比例為1%。而且股權激勵的出讓方天津捷戎也是被公司大股東實際控制的。馬雪峰和張元均為天津捷戎的有限合伙人。也就是說這兩次股權激勵大有左手倒右手之嫌!
不僅股權激勵存在問題,捷強動力的兩次定增也是疑點重重!2018年2月5日,捷強動力的第一次定向增發(fā)中,以每股160元的價格定向發(fā)行股票,發(fā)行數量不超過31.25萬股(含31.25萬股),發(fā)行對象包括喬順昌、姚驊、浙江創(chuàng)投、嘉興創(chuàng)投,認購方式為現金。最終發(fā)行31.25萬股被全部認購。2018年8月,捷強動力第二次定向增發(fā)中,以每股20.14元的價格定向發(fā)行股票,發(fā)行數量為3,971,963股,發(fā)行對象為中金卓譽。
對比這兩次定增可以發(fā)現,時間僅僅相差半年定增價格卻是天壤之別,兩者相差了8倍!至于如何定價,捷強動力在招股書中并沒有做過多說明!同樣是對外部投資人發(fā)行股份,定價的基準應該相差不大。按照常理,隨著公司的發(fā)展,股權的價格應當是越來越高,但是捷強動力卻一反常理,讓人難以理解!對此,捷強動力應當給投資者一個合理解釋!
保薦人竟是大股東
捷強動力定增中的利益輸送問題并不是肆意推斷,而是有真憑實據!筆者在招股書中發(fā)現,第二次定增的受讓方中金卓譽背后的實控人就是本次IPO的主承銷商以及保薦人中金公司!從下圖中金卓譽的簡介可以看到,其大股東是中金啟辰新興產業(yè)股權投資基金,而中金啟辰新興產業(yè)是由中金資本運營有限公司擔任管理人的直投基金。同時,蘇州中金卓譽的就是是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中金資本運營有限公司!
而中金資本運營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為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注冊資本為200000萬人民幣。截至2018年底,中金資本整體管理規(guī)模超過3000億元。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簽署日,中金卓譽持有捷強動力也就是發(fā)行人3,971,963股股份,持股比例為6.90%!毫無疑問,中金卓譽是捷強動力的大股東,進一步可以推出中金公司就是捷強動力的大股東!
保薦人的職責就是為二級市場的上市公司的上市申請承擔推薦職責,為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為向投資者承擔擔保職責(除此以外,為了配合好推薦和擔保工作,保薦人的職責還包括輔導、監(jiān)督以及調查、報告、咨詢和保密等)的證券公司。
而作為大股東,對于上市的訴求肯定會異常強烈,畢竟一上市,IPO之前持股的投資者會獲得數倍的收益。因此在利益的驅動之下,中金公司必定會在輔導或者盡調過程中隱瞞一些不利于捷強動力上市的事實,而夸大一些諸如業(yè)績之類的事實。
此外,從本次IPO的相關審核機構的資質來看,這一推測并不是空穴來風!本次IPO的資產評估機構和會計師事務所都存在造假行為,中金公司作為專業(yè)的機構不可能不知情!
本次IPO參與審計的事務所為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經辦注冊會計師為紀玉紅、崔勇趁、楊晉芳。從公開資料可以發(fā)現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的問題很大,其在2016年到2019年被安徽證監(jiān)局采取了市場禁入的措施!那么,為何捷強動力還請來這家資質極差的機構?
不僅如此,本次IPO的資產評估機構也曾多次被證監(jiān)會通報批評!就在去年北京中同華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就由于益佰制藥商譽相關資產評估項目中的造假問題收到了警示函!執(zhí)業(yè)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一、證據材料不充分,違反了《資產評估基本準則》第三十一條和《資產評估執(zhí)業(yè)準則-資產評估程序》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二、評估程序執(zhí)行不到位,上述行為同時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四條的規(guī)定。
很顯然,作為大股東的中金公司和捷強動力兩者的利益捆綁在一起,兩者就是一條船上的螞蚱!那么,這本IPO招股書所披露的相關信息必定會具有強烈的傾向性!投資者對此應當重點關注。
相關閱讀